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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发AI司法文件规制换脸拟声等行为

2026年9月8日 11:51 / 联合早报

中国官方发布首部人工智能(AI)司法文件,规制换脸拟声、“仿冒名人带货”等行为。

综合中新社和中国青年网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星期一(9月7日)印发《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简称《意见》),依据民法典、网络安全法、著作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规定,对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依法处理提出理念和规则指引。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副院长陶凯元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是首部由中国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支持创新发展、筑牢安全防线等基本原则。

《意见》共24条,包括依法规制利用人工智能的侵权行为,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探索完善审理程序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意见》明确,未经同意利用人工智能处理自然人的姓名、肖像等,生成可识别该自然人的虚拟数字形象并使用、公开的,构成对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侵害;未经同意使用自然人声音作为训练语料,模仿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生成可识别的合成人声的,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害;操控虚拟形象、合成声音实施不当行为或者发表不实言论、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依法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在发布会上谈到依法规制“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带货”等行为。《意见》明确,针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利用人工智能“仿冒名人带货”且构成欺诈,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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