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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慕尤丁四控状引争议 马律政署:全面评估后依法决定

2026年9月16日 19:55 / 联合早报

马来西亚律政署强调,当局是在重新全面评估后,依法决定撤销前首相慕尤丁洗钱滥权案七项控状中的四项。图为慕尤丁(前)当天在庭外与媒体记者挥手致意;慕尤丁身后的是土著团结党总秘书阿兹敏。 (马新社)

(布城综合讯)马来西亚律政署撤销前首相慕尤丁涉及选择性招标计划洗钱滥权案七项控状中的四项,引起民众质疑和揣测。律政署强调,这是根据案件证据,以及整体检控利益等专业评估后的决定。

律政署星期二(9月15日)晚间在官方脸书发文告说,撤控并不意味主控官当初毫无根据地提出相关控状,也不应解读为调查涉及的交易并未发生。

律政署强调,主控官的职责并非无论如何都要维持某项控状,而是须确保提控的案件有充分证据基础、且在法庭站得住脚。

文告说,律政署评估此案后认为,继续推进上述针对慕尤丁的四项控状,会带来明显的诉讼风险,包括可能影响被告面对其他控状的举证与检控策略。

律政署因此认为,必须从案件的整体利益出发,而非继续维持某项控状。

律政署对整体证据、证据可信度、证人可信度,以及对其他诉讼程序的影响等因素全面评估后,认为继续推进上述控状已不再是合理与审慎的检控举措。

此案今年3月9日开审时,也是土著团结党主席的慕尤丁共面临七项控状,包括四项涉及2亿2530万令吉(约7000万新元)的滥权控状,以及三项涉及2亿令吉的洗钱控状。

此案星期二在吉隆坡高庭续审时,主控官决定撤销其中四项控状,并向法庭申请让慕尤丁无事省释。辩方则要求法庭宣判慕尤丁无罪释放。

法庭最终批准辩方申请,针对四项控状宣判慕尤丁无罪。余下三项控状仍须继续审讯,意味着慕尤丁仍未完全摆脱此案。

慕尤丁在庭外告诉记者,他希望其余三项控状也能撤销。

主控官的做法引起希望联盟成员民主行动党不满。民行党全国主席哥宾星当天发文告说:“公众有权知道,究竟是哪些具体的重要因素或法律考量出现变化,导致当局选择停止检控程序。”

哥宾星也是数码部长及资深执业律师。他强调,此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因此透明度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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